網友提議立網約車專法 已超過 5000 人附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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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31日 星期日

網友提議立網約車專法 已超過 5000 人附議



距離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之 1 修正草案」的生效日期 4 月 26 日已剩下不到 1 個月時間,究竟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之 1 修正草案」對於 Uber 有什麼影響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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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Uber 原為一個閒置車輛與叫車的網路媒合平台,有些人可能只有上下班、假日出遊才會開車,大多的空檔都是在車庫中,而 Uber 則是一個讓車主能在下班後,將車子開出家裡,提供想要搭車的人一個網路叫車平台。但因應中華民國的法規,目前的 Uber 已改為租賃車以及派遣職業駕駛,需要有職業駕照才可進行接案。


Uber 與計程車相比,最大優勢為叫車前就能看到金額並且從綁定信用卡進行扣款,因此不會有繞路的情況,因為繞路後,多花的油錢,對於駕駛來說都是損失、每一次叫車的行經路線紀錄都很清楚。你有可能會遇到透過網路叫計程車車隊的車子,並且註明刷卡,結果司機因為不想要負擔刷卡手續費,而直接告訴你機器故障。


在實施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之 1 修正草案」後,Uber 駕駛只能載超過 1 小時車程的乘客,並且整趟車程結束後,必須回到原車行才能再次服務,在這無形中就會浪費許多的油錢與時間,而在這往返過程之中都是不能提供載客服務。因此,有位 Miss J 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,對於 Uber 應該設立網約車專法,來保護租賃業與代僱駕駛的就業權利。目前為止已經有超過 5118 人附議,主管機關必須在 5 月 29 日之前進行回應。

你同意嗎?點這裡附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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